谢盛友:德国人对希特勒矛盾,中国人对毛泽东矛盾
作者:谢盛友 发布时间:20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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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收到国内一位教授的来信:
盛友兄:
在一些媒体上阅读到你《我们能向德国人学什么》一文,你写德国审判纳粹军官的事情,阅读后深受启发。我其实有很多疑问,为什么民主制度下的德国,会这么多人拥护希特勒这样的军人政府。我先后在奥地利和德国做过访问学者,也与当地学生们交谈过,他们告诉我,希特勒在1935年之前,确实是拯救了一战后的德国。我看过凯恩斯写的关于一战后凡尔赛谈判的书,战胜国对战败国德国的肢解和掠夺是很残酷的,都是要求利益最大化。所以德国那时候是水深火热的,也许不亚于八国联军取胜后的中国。所以软弱的魏玛共和国失败,强人希特勒上台有历史背景,也就是中国那时候极左政权共产党上台的历史背景。在民主体制下,极右政权上台的可能性更大,因为极左政权不会搞经济建设,在民主共和国家,极左政权是无法栖身的。但是在中国,因为传统的独裁文化和农民革命传统,所以靠着忽悠,极左政权就能上台。
希特勒拯救并重建了德国,并且用社会主义改造了德国,使之成为欧洲后世福利主义资本主义制度的典范。我相信,在中国普通人看来,如果真的有希特勒这样的有才干、抱负和口才的人出现,大多数中国人会跟着他走,在中国,这个人肯定是军中强人,因为老百姓不再信任文官体系中有好人,而军队因为多年的封锁和宣传,普通人对军队有种模糊的好印象。2009年是个危险的年度,我觉得2009年发生的事情标志着共产党和民众默契改革的契约开始走向破产,以后的年份会是比较危险和动荡的时期。下次社会动乱,可能会是比64更大规模的社会动乱,因为下一次是全民参与的运动,64的时候,至少农民是既得利益阶层。
我这样分析是不是过于悲观?
××兄:
来信收到,读后感觉并不轻松,今天圣诞节放假,我有时间但是没有水平,所以给你回封长信。你信中所谈的内容很有代表性,近十年以来,很多国内的教授到欧洲访问,与他们交谈时,他们都表示类似你的悲观忧虑。我愿意以“希特勒与德国”“军队的国家化”“中产阶级在革命中的角色”与你分享我的认知。
希特勒与德国
我旅居德国二十多年,德国人朋友当中有国会议员、有平民百姓;有教授,有工人。来往和与其交谈中,给我总的印象是,对于希特勒德国人很矛盾,就像我们这代人对毛泽东一样,也很矛盾。德国对希特勒的矛盾表现在于:他们的确感激希特勒把德国从火坑里挽救出来,但希特勒对世界犯的罪孽,致使他们战后不敢再提希特勒。而我们对毛泽东的矛盾表现在于:毛泽东的确使中国的国民经济崩溃到边缘,但是毛泽东的确解决了中国人“不挨打”的问题,而这个“不挨打”只有你走出国门,生活在国外时才感觉更加强烈。
与当年的世界经济危机相比,现在的只是皮毛。当年的德国也到了国民经济崩溃的边缘,他希特勒站出来号召:“你们选我,我保证给你们工作的机会!”他创建了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开始建造德国高速公路,并且采取了一系列的宏观政策促使德国的经济发展,一系列的微观政策保障了德国的“福利社会主义”,受益的当然是德意志人民。
我个人认为,德国人战后的反省是比较健康的,他们不但反思大的方面也反思小的方面;不但反思好的方面也反思坏的方面。在原则性问题上,德国人绝不让步。德国战后是分裂成了东西德,但是联邦德国宪法法院1956 年 (vgl zB BVerfG, 1956-08-17, 1 BvB 2/51, BVerfGE 2, 266 (277),1973年 [BVerfGE Bd. 36, 1-37 (LT1-9) BGBl I 1973, 1058] 和1987年 [Bd.77, S.137,150,154,160,167] 先后判决:德国的国家法人和概念源自德意志帝国(da? das Deutsche Reich 1945 nicht untergegangen sei, sondern fortbestehe. )。东西德是分裂“国家”,单独一方都不能代表整体德国(Das Deutsche Reich besitzt nach wie vor Rechtsf.higkeit,
ist allerdings als Gesamtstaat mangels Organisation,
insbesondere mangels institutionalisierter Organe selbst nicht handlungsf?hig … Verantwortung für ?Deutschland als Ganzes"(= Deutsches Reich) tragen )。
我们中国人的两岸是因为内战而分裂的,但是两岸中国人从不认真反省。我在很多文章里指出,两岸中国人必须找到最小公约数:到底中国的国家法人和概念源自哪里?几千年以来的中国历史都是一乱一治,一治一乱,政权的更替,而中国仍然是中国。多少年来中国的老百姓承受的是政权带来的苦难,而不是国家民族带来的苦难。这恐怕与我们中国人没有民族自省机制有关。
在微观方面,德国刑法(§ 86a StGB)禁止出现“希特勒”,违者可判处长达3年的监禁,或被罚金。最近,在德国巴伐利亚州斯特劳宾镇的可达路德维希广场上出现了1250尊侏儒雕塑,全都把一条手臂挺直着举起,行希特勒纳粹礼。当本地一家报纸刊登了这尊雕塑的照片后,德国舆论立刻一片哗然,作者霍尔和韦格尔忽然成了一起调查的中心人物。在德国行希特勒纳粹礼或者使用纳粹标记触犯德国刑法第86a条。2009年7月,纽伦堡检察官看到照片后,就开始着手对陈列这尊雕像是否构成犯罪进行调查。不过一星期后,检察当局决定放弃调查。他们认为,作为一件艺术品,霍尔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但是,这次调查本身就证明了德国对待它的反纳粹法律有多么认真。
德国的基本法(宪法)是要确保一个民主制度能够保护自身不受敌视民主势力的侵害。德国宪法保证诸如集会自由和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但是它也规定了国家有权禁止威胁民主秩序的组织。1960年颁发的德国刑法典添加了禁止使用违反宪法的象征物包括纳粹象征物的条款。过去20 多年,当德国极右翼势力不断抬头之时,这些法律条款一直被用作反新纳粹的工具。除此之外,否认大屠杀本身也被刑法规定是一种犯罪。
二战结束以来,巴伐利亚州一直禁止重印希特勒自传《我的奋斗》一书。这个拥有该书版权的州说,禁止重印希特勒的自传是防止该书被极右翼分子利用的唯一办法。但是,一些德国历史学家认为,该书的学术版应该允许出版。不过有了互联网,任何想读《我的奋斗》的人都可以在网上订阅。除了网络,还有其他途径。
德国有些法学家主张改革并呼吁,上述刑法已经不适应于现代刑法制度,必须予以废止。“德国的反纳粹刑法问题很多,这些法律不合理。”德国波鸿大学刑法教授塔杰纳·霍恩勒说,“禁止使用纳粹象征物实际上是禁止了一段具有特殊意义的历史,历史不应回避。刑法的任务应该是保护个人不受伤害,而不是某种感情或者禁忌。”
“德国必须离开过去向前走。”然而,对于一个背负着沉重的历史负罪感和责任感的国家,向前走毕竟说来容易做起来艰难。
我们一个同行、德国电视(NDR)主持赫尔曼(Eva Herman)2007年9月在一次电视节目中说,纳粹对家庭的态度是积极的,而后赫尔曼立刻被解雇,因为她作为新闻记者触犯了渎职罪,而被迫接受刑法调查。调查归调查,但是,她的事件在德国引起很大的争议。赫尔曼说,虽然纳粹有许多不好的方面,比如希特勒,但是纳粹也产生了许多积极的东西,比如对母亲的尊敬。她的评论之所以引起争议,是因为纳粹对生育众多子女的母亲给与奖励,认为他们对雅利安民族壮大做出了贡献。
德国人延续很多希特勒的政策,但是能做不能说,比如上述的优生优育政策。二十多年前我们到德国自费留学,生孩子也享受每月七百多马克的“抚养费”(现在改成“父母金”)。这样的政策是鼓励好好地生好孩子。
军队的国家化
你说的军中强人,恐怕不会出现。
当年李鸿章拜会俾斯麦,推心置腹谈中国变革。李鸿章向俾斯麦请教。俾斯麦建议李鸿章:“反朝廷是不行的;兵不在多,哪怕只有5万人,但要精。问题不在于把军队分散在全国各地,而在于你是否能把这个部队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如地调动他们,使他们很快地从一地到另一地。”
1949年以后,北京的军队被中国共产党掌握着,而且至今为止的观察,北京政府似乎不愿意军队的国家化。
宪政的一个根本特征之一就是军队国家化。军队国家化即军队不专属于特定人士拥有,不属于任何政党任何派系,换一句话来说,军队国家化的实质是军队不得成为党派或私人干涉和影响政治的工具,即不能“皇帝指挥枪”、也不能“党指挥枪”。军人的职责仅为保卫国家,服务全体国民。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最大特点和优点就是纪律严明,完全听命于“党中央”。解放军是一支没有发生过明显内讧的军队,1949年建国以后,毛泽东说撤大区,封疆大吏们束手到京,连杯酒释兵权都不用。毛泽东以党主席先后打倒两个国防部长,都是军中显赫人物,尤其是林彪,旧部占全军一半,但竟然毫无反手之力。
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成功就是基本能百分之百控制军队,于是“枪杆子里出政权”也日益深入人心,无人挑战。
历史告诉我们:如果相信“天下是谈出来的”,你也需要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如果相信“天下是打出来的”,你也需要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
1945年,国共两党在重庆进行“双十会谈”,也是军队武力作为支撑后盾,毛泽东白纸黑字同意军队国家化,但返回延安后却说会谈是假的,根本不肯交出军队。中国共产党当然清楚,拥有军队武力比空头支票更加重要。
中产阶级在革命中的角色
你说的全民参与的运动,也不会发生,至少在三五年内不会发生。我们都是在中国农村长大的,深知中国的老百姓是世界上最善良最好管的民族,中国的老百姓只要有饭吃就不会反抗,哪怕没有饭吃也不反抗。极权统治社会最有效办法就是“一刀切”,让被统治者的利益诉求都一致,到了一定极限时,统治者“一刀切”,什么问题都解决了。最明显的例子就是1978年的“包产到户”,每个农民之前都没有饭吃,之后都有饭吃,他们对统治者多少还怀有一种莫名奇妙的“感恩”。而且我们中国人很容易知足,“人家也一样”这句话很简单,但这句话让中国人几千年来很乖、很听话。
中国能爆发革命,必须有中产阶级,而且从中产阶级中产生领袖,领袖出来领导革命,才能获得成功。现在的农民、农民工、城市边缘人,谁是他们的代言人?我个人的认知是,六四失败的根本原因就是没有中产阶级领袖。共产党1949年能成功,也是有中产阶级领袖的领导,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这些领袖人物都是来自中产阶级。
可以肯定的是,革命肯定是动乱。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解释“革命就是穷人反对富人的斗争”。我认为这是最符合革命本质的解释。所谓革命就是以政权为终极目标而在穷人与富人之间展开的激烈的社会冲突。从这一概念化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革命有三大特征:一是目标是政权;二是主体是共存于社会的穷人和富人;三是这种冲突的程度是激烈的,往往是暴力的形式。
任何社会都存在穷人和富人。在一正常状态下,二者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这里有一个社会机会问题。也就是说,我们所处的社会里,作为多数的社会成员是否有平等的而且相当多的机会来实现自己对社会财富的渴望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越高,那么社会开放性也越高,穷人对自己的未来会充满希望,他们自然会尊重现有的社会秩序,会用被现有政权许可的方式去追求社会财富。
日前中国官方智库社科院发布的《国际形势黄皮书》指出,在综合国力上中国大陆是世界的“老七”,军力上却仅次于美国。对西方七大工业国与金砖四国进行综合国力评比,得出结论是美国、日本、德国、加拿大、法国、俄罗斯、中国、英国、印度、意大利、巴西。
中国的国民经济现在是飞速地发展,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社会两极分化却越来越严重,穷人越来越多。这表明中国的社会财富增长以非常并不公平地向少数社会阶层成员集中,大多数中国老百姓没有从国家的发展中获得实际利益,相反,他们却在承担相应的代价。穷人不满,而且一部分穷人已经倾向或采用暴力的方式在向富人夺取财富。抢劫绑架偷盗案件的增加、社会治安案件的增加、群体性骚乱事件的增加,都是这种情形的证明。不过,这些都还处于可控范围内。还不足以到达革命的程度。
可以这么说,当中国社会的中产阶级成员加入到穷人对富人的暴力斗争中去,这时候的冲突就有了革命的性质。
(谢盛友 写于 2009年12月25日星期五, 德国)本文链接:谢盛友:德国人对希特勒矛盾,中国人对毛泽东矛盾 文章来源:共识网转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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